寿光一中摄影协会章程 文章来源:寿光一中 更新时间: 2009-11-20

 

第一章 总则

一、寿光一中摄影协会是本校摄影爱好者的组织,由学校宣传拓展中心领导并负责开展活动。

二、本会宗旨是培养会员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与体验,促进会员提高自身艺术素养,以有关摄影活动为载体,组织摄影爱好者从事有关摄影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为促进我校宣传工作而努力。

三、本会在宪法、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,团结和指导广大会员在校园内外开展摄影活动。

四、本协会积极配合学校重要活动的宣传,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。

第二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

一、通过举办讲座、报告等活动,加强交流,努力学习,深入生活,不断提高摄影技术。

二、以竞赛、采风、展览等多种实践形式,积极创作反映学校学习生活、社会经济发展的好作品,提高会员的社会责任意识。

三、举办有关摄影展览,出版摄影画册,举办摄影赛事,建立、维护摄影交流网站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设置

本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,副会长两名,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两名,宣传部长一名,其他理事会成员5名。办公室设在学校秘书科。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一年。

会长职责:

  负责协会工作,制定工作计划,活动方案,具体组织活动并领导实施。

  安排协会内部分工,处理对外事务并领导实施。

副会长职责:

  制定工作计划并领导直属部门实施计划。

  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工作。

组织各会员进行摄影活动。

秘书长职责:

辅助会长处理协会大小事务,接受咨询。

与外界联系,监督协会章程,纪律遵守情况。

副秘书长职责:

负责办理会员入退会手续,策划、组织协会各项活动。

宣传部长职责:

协助秘书长做好学校有关活动的宣传工作。

第四章 会员

一、会员制度

1、会员以自愿为原则,凡赞成本会章程,爱好摄影并致力于学习摄影的本校教师、学生,在摄影事业上有一定成绩的,均可申请入会。

2、凡志愿加入本会者,需经会员介绍,填写申请表,附交自己的摄影作品,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后,成为本会会员。

二、权利和义务

1、协会成员不分年级、班级,一律平等,均有选举和被选举权。

2、服从协会管理,遵守章程及规章制度,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。

3、会员有向摄影协会提供作品的义务,著作权、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,会员有要求协会保护之权利。

三、退会及其管理办法

1、如无特殊原因,三次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。如本人提出退会申请,经理事会通过者,可给予退会。

2、如有违反社团有关规定或不服从社团管理者,将由理事会给予批评或教育,情节严重者由理事会通过除名。

3、以上几种情况退会时收回其会员证并注销。

4、若因毕业或其他情况正常离校退会,会员证可由其自行保留,但须由理事会做退会标记。

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

当有必要对章程进行修改时,由会长及全体半数以上会员提出,经同意通过方可修改章程,修改后的章程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会员通过方能施行。

本章程即日起正式实施。

 

        20091119

责任编辑:张国庆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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