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级部、班级:
为全面总结一学期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,检验养成教育成果,激励全体学生争先创优,形成良好的校风、班风、学风,经学校研究,决定对本学期涌现出的先进个人、集体进行表彰。评选要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原则,一要实事求是,二要公正公平。评选出的先进要具有榜样性、典型性、代表性。通过评选,要激发全体学生树雄心,立壮志,学先进,赶先进,明确目标,奋发赶超,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:
1.优秀学生 2.优秀学生干部 3.优秀学生志愿者
4、校园之星 5、先进班集体 6、优秀学生家长
7、先进团支部 8.优秀共青团员 9、优秀共青团干部
二、评选条件:
1.优秀学生条件:
(1)关心集体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劳动积极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2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努力学习文化知识。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综合学习成绩列班级前30%,实验班列班级前50%。
(3)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达到良好以上。
(4)遵守校规校纪,诚实守信,与人为善,日常行为积分必须在530分以上。
2.优秀学生干部条件:
(1)认真履行职责,热心为同学服务,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完成学校、班级所安排的各项任务。
(2)自觉维护班集体荣誉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工作能力,为班级建设做出突出贡献。
(3) 遵守校规校纪,诚实守信,与人为善,日常行为积分必须在530分以上。
(4)无徇私舞弊和违纪行为,思想作风正派。
(5)从班委同学中择优评选。
3.优秀学生志愿者条件:
(1) 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与人为善,公平公正,日常行为评定积分必须达到500分以上。
(2)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,如午、晚休纪律检查、餐厅秩序、卫生等督查工作。
(3)热爱班集体,主动承担一些班内义务劳动,干好值日,收发作业,热心为同学服务等,深爱同学和老师喜爱。
(4) 从学生会成员、课代表、值日班长、舍长等同学中择优评选。
4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:
(1)积极接受组织教育,注重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,积极要求进步。
(2)积极参加学校和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,按时缴纳团费,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(3)刻苦学习,积极向上,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,得到老师和团员青年的一致好评。
(4)道德品质好,顾全大局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诚实谦虚,自觉监督。
(5)能够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勤于学习、善于创造、甘于奉献,带头弘扬社会公德,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在学生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5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:
优秀团员干部除具备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条件外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(1)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、勤于思考、勇于奉献、勇于创新,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,努力做出实绩。
(2)作风扎实,朝气蓬勃,实事求是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以身作则,积极肯干,出色完成学校和党、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,热心为学生服务,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。
(3)严格要求自己,热爱共青团工作,
注: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不能仅限于团支书一人,要视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,可从担任学生干部的团员学生中评选。
6.校园之星:
“班级之星”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、文化素质、身心素质、劳动素质、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,分别设立以下几类:
(1)学习之星(每班1人)
学习目标明确,勤奋刻苦,学习方法得当,进取心强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能以自已的学习行为带动他人、帮助他人,帮助班级提升学习氛围,综合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名,个人日常行为积分不低于530分。
(2)文学之星(每班1人)
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,有一定的文学功底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写作、演讲、朗诵、阅读活动,积极参加文学社团,并在各级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,个人日常行为积分不低于530分。
(3)才艺之星(每班1人)
在美术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摄影、科普等方面有突出特长,积极参加各类比赛,并获过奖励。个人日常行为积分不低于500分。(艺术班可增加到3人)
(4)进步之星(每班1人)
学习动机强,有恒心,善于总结反思。尽管学习基础一般,但学期总评进步幅度列全班第一名。
7.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:
根据学校班级常规管理,在纪律、卫生、活动综合评比中表现突出。
8、先进团支部:
各级部根据学校的日常管理情况择优推荐,由团委根据参加学校活动情况审批。
9、优秀学生家长
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,积极主动地与班主任进行沟通,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建言献策,并能积极带动其他家长。校内外、校讯通等平台利用率高,互动好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优秀学生以班为单位评选,在学生自我小结的基础上,组织班级民主评选。班主任根据条件审查后,如实填写优秀学生申报表报学生处审批。
2.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,班主任与团支部、班委会共同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,在班内进行民主评议。按规定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,报学生处审批。
3.优秀学生志愿者的评选,直接由全班学生投票选出,结果报学生处审批。
4.优秀共青团员以支部(班)为单位评选。学期结束前,在学生自我小结的基础上,组织班级民主评选,班主任根据条件要求审查后,如实填写申报表报团委审批。
5.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,班主任与团支部、班委会共同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,然后再民主评议。按规定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,报团委审批。
6、校园之星的评选,由各班全体同学投票选出,结果报学让处。
7、优秀学生家长由班主任根据本学期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情况推荐,结果报学生处。
四、名额分配
1.优秀学生的名额占全班学生的15%, 实验班占全班学生的30%,先进班集体每班另加3名。
2.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。先进班集体另加1名。
3.优秀学生志愿者每班2名,先进班集体另加1名。
4.优秀共青团员以支部(班)为单位,按7.5%的比例评选上报。
5.优秀共青团员干部以支部(班)为单位,每个团支部(班)选1人。
6、校园之星每班4人,每星1人。
7、优秀学生家长每班1名。
五、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者,本学期不能被评为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班级工作积极分子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校园之星。
(1)参与打架斗殴;(2)破坏公物;(3)吸烟、喝酒;(4)考试作弊;(5)不尊重师长;(6)看黄色书刊、录像、通宵电影;(7)在教室、宿舍内打扑克、下象棋等;(8)偷盗;(9)不文明交往;(10)校内携带或使用手机;(11)包庇或纵容坏人坏事;(12)一贯说谎骗人;(13)逃避和不热爱劳动;(14)拉帮结伙不团结;(15)受处分未予撤消;(16)平日语言粗俗,不讲普通话;(17)日常行为积分达不到要求的;(18)有其他明显违纪行为。
凡出现下列失误的班级不能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:
(1)班内出现安全事故;
(2)班内出现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三人次及以上的班级;
(3)班内出现打群架违纪现象;
(4)瞒报重大违纪现象的班级(重大违纪指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)。
寿光一中
二0二0年元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