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学校宣传,落实科研兴教、科研兴校战略,促进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水平提高,根据寿光市教体局年终综合督导有关评估要求,并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寿光一中宣传及教科研成果奖励实施意见。
一、宣传类
1.校级刊物《寿光一中报》《心灵绿洲》等刊物教职员工正式发表个人作品,500字以上100元,500字以内50元。学生发表作品50元。诗歌、美术、绘画作品一般50元,水平或篇幅特殊者另定。
2.其余各级报刊、网站、公众号、学习强国等宣传我校,或内容虽然无明显宣传意图,但署名学校并可以对学校宣传起到正向影响的各类作品,寿光市级(包括教体局)100元,潍坊市级200元,山东省级300元,国家级500元。合作媒体除外。
3.区域内产生重大影响,被众多报刊、网站等刊载或转发,对学校知名度形成巨大影响力的作品,经学校党委研究另行奖励。
二、论文类
(一)论文发表类
1.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管的正式报刊上发表,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学术论文,有正规刊号。市级每篇200元,省级及以上每篇300元,中文核心期刊每篇1000元。
2.在有正规刊号的各专业报刊上发表与学校部门专业对口的教育、管理经验,市级每篇200元,省级每篇500元,国家级每篇800元。
以上刊物仅限于正刊,增刊、论文集除外;报纸仅限于教育教学专业类报纸。
3.学校教师在《人民教育》、《中国教育报》、《中国教师报》
及《山东教育》、《山东教育报》发表教育教学及管理论文,省级800元,国家级1000元。
(二)论文、课件获奖类
经教育主管部门逐级推荐,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、教学案例(课件),每篇(件)校级50元,县级100元,市级150元,省级及以上300元,只奖励第一作者。
(三)论文交流类
交流论文是指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论文,以交流材料和论文证书为凭证。县级每篇100元,市级每篇200元,省级每篇300元,国家级每篇500元,只奖励第一作者。
三、论著类
凡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育、教学、管理、学术等专著,能够通过CIP(国家在版编目)数据查询,按照万字百元的标准奖励,主编(只限1人)100%,副主编20%(只限3人),编委10%。
四、课题类
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课题,开题、结题及过程材料完整,经学校负责科室认定,校级、县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,分别奖励200元、300元、500元、800元、1000元。
五、典型、创新案例类
经学校逐级上报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案例,经学校负责科室认定,校级、县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,分别奖励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800元、1000元。
六、说明
1. 以上奖励除特殊规定方式外,个人署名的奖励到个人;二人以上署名的奖励到署名第一人,具体奖励方案合作者自行商定。
2.发表类以原件为准,级别由主办单位级别确定;学术类论文发表时必须写明单位。不注明单位者不奖励,由教科处负责核实。
3. 交流或获奖的论文、课题,课件等,必须是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,教科处备案,并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,否则不予奖励;课题研究必须具有完整原始材料,否则按同级获奖论文处理。
4.同一论文、课件、研究成果奖等均只计最高奖,不重复计奖。
5.所有比赛活动中,如果设有特等奖,特等奖按一等奖计,一等奖按二等奖计,依次类推。
6.以上各奖项以负责处室核实获奖证书为准。
本奖励方案由寿光一中教科处负责解释。
本奖励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寿光一中
2020年1月